某某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还被无故辞退
桐乡律师
2025-04-05
针对您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无故辞退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第八十七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因此,您完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以及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为支持您的诉求,您应准备以下证据:1.工作期间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2.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如邮件、短信、录音等,证明公司无故辞退您的事实;3.同事或上级的证言,证明您的工作表现及被辞退的原因不合法。准备好这些证据后,您可以更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公司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您的权益和要求;2.协商无果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3.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不满意,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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